本报玉州讯2011年2月9日16时许,蒋某民来到玉林市玉州区美林街大阳电动车行,以帮老表买车为名,骗取了车行工作人员的信任。蒋某民提出,要骑一下试试。一骑上车,蒋某民立马加速,开跑了一辆枣红色的电动车。经估价,该电动车价值2520元。尝到了甜头,蒋某民故技重施,先后共骗取了3辆电动车,总价值7598元。
蒋某民不仅骗车,2011年3月8日,蒋某民来到玉州区州珮社区蒋永森家,以向蒋永森购买一枚金戒指,但没带够钱需要回家拿钱来为由,将蒋永森的一枚重5.34克的24K金戒指骗走,经估价,该金戒指价值1628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近日,玉州区法院对涉嫌诈骗罪的被告人蒋某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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