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黄冰)昨日,记者从玉林市卫生局了解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政策为乳腺癌、宫颈癌等6种重大疾病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助,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到70%,参合农民患者自付30%即可。其中,方案对乳腺癌和宫颈癌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两癌”治疗最高可补助达到3万元。
根据《广西开展提高宫颈癌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对参合农民患者实行按比例补偿;宫颈癌、乳腺癌(行乳腺癌切除术,不包括乳房重建术)、重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慢性肾衰竭、包括门诊和住院的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结核病(包括门诊和住院)、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病种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70%,参合农民患者自付30%。对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的医疗费用,新农合补偿85%,参合农民患者自付15%。
另外,对部分病种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目前已确定实行定额付费管理的病种有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病、终末期肾病(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至于暂未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的病种,暂按实际发生费用按比例进行补偿,待自治区单病种定额付费实施方案下发后,再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除有特殊规定外,重大疾病保障病种的最高补偿限额为15万元。
方案规定,重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患者享受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待遇每年限2次,其他病种限1次(终末期肾病患者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不限),再次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当地新农合统筹补偿规定进行补偿。
在费用结算方面,也有相关政策为农民减负。按规定,具备即时结报条件的地区,患者办理住院治疗手续时,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其自付部分费用,其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垫付,再与新农合经办机构结算。不具备即时结报条件的,由患者先行支付费用,然后按当地有关规定到新农合经办机构报销补偿。
据了解,目前,玉林市6大保障病种的定点医疗机构还在筛选之中。
新方案为“两癌”患者带来福音
□本报见习记者黄冰通讯员宁坚
“新方案,好啊,打心里高兴。”乳腺癌患者冯阿姨脸上露出灿烂笑容说道。
“为了治病,家里早就掏空了。虽然参加新农合可以报销,但是报销太少,早就盼国家给我们报销更多费用,我现在等到了,当然高兴。”宫颈癌患者陈阿姨,听到新方案后,非常欣喜,流下了眼泪。
“两癌”最高可补助3万元的新方案出台,这对“两癌”患者及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福音。新方案出台,患者喜极而泣
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病房里,陈阿姨悲喜交加的复杂心情,感染了在场的病友及家属,大家都在安慰她,好政策给大家带来新福音了。
陈阿姨告诉记者,去年她老伴得了肝癌,花费了10多万元,然而老伴最终还是离开人世了。而新年伊始,就轮到她住院治疗宫颈癌。“去年陪老伴住院治疗时,就检查出自己有宫颈癌,医生建议我住院治疗,但我们两人住院治病,花销太大。”如今,因为阴道流血比较严重,她才不得不到医院治疗。
为了给家人减轻负担,陈阿姨选择了普通治疗及放疗。住院以来,她都是自己料理自己,孩子都到外地打工赚钱了。为此,听到参合农民患者自付30%的新政策,她喜极而泣,异常激动。
乳腺癌患者林阿姨对此深有同感,自4年前发现自己乳房有肿块后,她辗转玉林、南宁多家医院治疗,花去了不少费用,因为错过了最佳时间,如今双乳已经保不住。“新方案的补助,有点心理安慰,减轻家人负担。”
该医院妇科吴主任说,宫颈癌住院治疗一般需要一个多月,需要两三万元的治疗费用,这对农村家庭来说确实是个重负。而新政策出台,补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两癌”病人增加并呈年轻化趋势
据吴主任介绍,“两癌”病人发病年龄多在40~50岁之间,但“两癌”的住院病人,年龄在23~60岁之间。近几年来,“两癌”患者年轻化趋势成为一个重要特点。2010年、2011年两年的宫颈癌住院病人,约占了医院住院病人的17%,而今年年初,有38位宫颈癌住院病人,占了该科住院病人的1/3以上,患者以中、晚期为主。“乳腺癌病人比去年同时段增加了30%,现在住院的病人就有50多个。”该医院乳腺科何主任介绍,年轻乳腺癌病人逐渐增多,主要是生活压力增大,造成内分泌失调;吸取营养太好,月经初潮早,体内激素增多等因素。
她说,医院接诊不少已经到晚期的乳腺癌或宫颈癌患者,她们大多来自农村,因为经济困难而错过治疗,有的是意识差而未及时就医。她曾接诊到一位乳腺癌晚期患者,乳头开始溃烂并且流脓,但是家庭困难而选择放弃治疗,说要把最后的一点钱留给儿子。
因此,有3年以上性生活的妇女,每年应做一次宫颈癌筛查;25岁以上女性每年定期检查乳腺。预防“两癌”,及时发现并积极治疗,效果会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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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