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是地球一切生物赖以生存之本,因此,保护水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身。
一、玉林依法强化水资源管理的必要性
(一)加强水资源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迫切需要。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因素。玉林是人口大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少,时空分布极为不均。在全球气候变化和大规模经济开发双重因素的交织作用下,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不少县(市、区)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已不能适应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系列生态与环境问题已经出现。强化水资源管理,迫在眉睫。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是满足工农业生产的迫切需要
玉林是农业大市,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农业用水总量占总供水量的65%,而工业用水需求量同样很大。因此,加强水资源管理,对加快工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市民增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水资源与人类的生命健康、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去年,玉林市气候异常,春秋旱情严重,部分县(市、区)却发生了大洪水和泥石流灾害,由于应对及时,玉林市得以实现“不垮一库,不决一堤,不亡一人”的防汛目标。因此,加强城乡水资源管理,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的任务非常艰巨。
二、玉林水资源管理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水资源问题,适时组织视察、督查、调研、评议、建言献策和依法进行领导干部任免等工作,推动了玉林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仅2011年,全市就投入了水利水电建设资金12.6亿元,“十一五”期间,玉林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9.7平方公里,水利工程总供水人口422.28万人(其中城市供水人口155.28万人,农村集中供水总人数为14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3%,年发电量达4.5亿千瓦时。截至2011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大、中、小型水库481座,水库总库容达到11.44亿立方米,堤防总长度达到212公里,总灌溉面积达227.61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54.2%,在水源、供水、防洪安全、农业灌溉、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清洁能源等方面,为玉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玉林在水资源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对玉林水资源贫乏的问题认识不足。玉林年均降雨量接近1600毫米,是国内降雨量较丰富的地区之一。降水量较大的优势导致了玉林人对水资源的过分乐观情绪。事实上,由于玉林缺少大江大河,加上人口密度大,达524.2人/KM2,玉林存在着三大缺水问题:一是资源性缺水问题。玉林市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1741立方米,是全国人均水平的89%左右,广西人均水平的48%,属中度缺水地区;二是水质性缺水问题。人口稠密,经济社会用水产生的污染源多,造成了江河水质下降,危及了河流生物多样性,加大了水资源的短缺程度;据统计,2010年玉林工业废水占总污废水排放量的42.97%,广大乡镇农村工业、畜牧、生活污染面源点多面广,污废水还没进行处理就排放;监测显示,在玉林市107条河流中,多数水质达不到饮用水标准。北流河、南流江、九洲江三大主要河流流经的4个主要县城河段水质全部受到严重污染,不宜作饮用水源。三是工程性缺水问题。全市三条主要的河流(南流江、北流河、九洲江)均处于源头,河道蓄水能力差,80%的径流集中在汛期4~9月,水资源供给的时空分布不均衡,加上控制性径流调节工程不足,大大降低了水资源供给的可靠性。
(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玉林市部分中小型水库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病险问题,需要强化除险加固工作,同时,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人饮工程也需加快推进,以使全市人民饮上放心水。
(三)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偏低。玉林市是农业大市,农业用水占全市总用水量的三分之二,多以传统耕作方式为主,用水方式粗放,缺水与浪费水并存,同时,玉林市大多数企业规模小,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相对落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上传统的用水观念根深蒂固,民众节水意识不强。
三、加强执法检查,促进水资源管理法制化
(一)加强《水法》的宣传贯彻,推动地方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一是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市人大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作用,继续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推广和监督执行,使之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与此同时,积极推进玉林市地方性水资源保护规章的建立和完善,在已颁布的《玉林市玉林城区防洪工程管理力法》、《取水许可水质管理规定》、《关于实现水利改革发展新跨越的实施意见》、《玉林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不断推出适合市情的新的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预决算管理,为推进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坚强保障。
通过认真审议和修改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组织实地视察、检查,加强重点建议的督办工作,开展网上跟踪督办等,进一步规范水资源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尽可能节约每一笔财政资金,使之发挥更大效用,统筹推进五大工程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确保水源工程安全,增加蓄水能力,提高水资源配置能力。二是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加快南流江、北流河防洪工程建设,加快对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28条中小河流中的重要河段整治工作,恢复和改善河道生态功能,美化人居环境,发挥综合效益。三是全面推进农村人饮和城市供水工程。统筹发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力争农村自来水普及率55%以上,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四是大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争取2020年全市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到0.55以上,减少农业用水。五是分步推进城乡供水水源地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确保水源工程安全,保证水体质量,改善水土涵养条件。
(三)加强执法检查,推动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要求,玉林市人大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开展执法检查,坚决守住玉林市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即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建设幸福和谐玉林。
1.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
国发〔2012〕3号文明确了全国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根据任务分解,到2015年,玉林市的用水总量要控制在25亿立方米内,而玉林市2010年的年用水量已经达到了25亿立方米,控制任务相当艰巨。为此,市人大将责成相关部门做好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工作,以确保城镇总体规划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相适应;建立覆盖流域和市、县二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实施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以用水总量倒逼机制推动科学用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依法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
根据国发〔2012〕3号文要求:到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因此,市人大要全力支持并依法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建立规章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一是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二是根据行业、单位产品、用水用途的用水定额进行取水许可和考核,以用水定额管理约束无序用水、粗放式用水;三是强化节水。工业方面,大力推进节水技术的应用和改造,淘汰高耗水工艺、设备,提高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率。农业方面,大力发展管道输水、滴灌、喷灌等高效节水技术。生活服务业方面,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3.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国发〔2012〕3号文规定:到2015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2020年提高到80%以上,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为此,市人大将贯彻中央部署,推动纳污控制红线的执法检查,推动玉林市水污染的治理。一是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根据河湖水纳污能力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防治江河湖库富营养化。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备用水源,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三是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依法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开展内源污染整治,强力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工程。
我们相信: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强化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切实减少碳排放,玉林必定天更蔚蓝,水更清沏,山更葱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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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