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退休后,仍热衷于体育运动,坚持锻炼身体,游泳、跑步、爬楼梯,这种感觉很好。”陈兴才是玉林市竞技体育突破瓶颈、走向辉煌的领军人物,他退休后仍一如既往关心支持体育事业的发展,积极参与玉林市重大体育部署和玉林市重大体育赛事和活动,献谋献策,几十年如一日,尽心尽力,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为玉林体育事业涂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陈兴才自1964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体育战线奋斗至退休。曾任自治区篮球队员、玉林市体育局局长,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手等。他被评为1994年和2003年广西体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996年广西职工体育工作先进个人、1995-1998年度广西业余训练组织优秀工作者、1997-1998年度广西优秀体育竞赛管理工作者、1996-200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2002年广西少数民族体育先进个人。
荣誉来自于奉献。在竞技体育工作中,他根据玉林农村人口多、农村小孩吃苦耐劳的特点,新设置柔道、摔跤、跆拳道、拳击、散打、射箭等一批项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使得玉林市的体育事业取得了突破性的佳绩。在广西第十届运动会上,玉林市健儿们勇夺45枚金牌,金牌总数仅次于桂林、南宁,名列广西第三,取得了玉林市参加历届区运会以来的最佳成绩。
除此之外,陈兴才在担任市体育局局长时,致力申报广西第十一届运动会在玉林举办,这是区运会第一次在除南宁、柳州、桂林三大中心城市之外的城市举办。陈兴才为进一步完善玉林的体育设施建设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和贡献,使得当时广西一流的体育馆和体育中心坐落在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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