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方案与听证方案有何变化
玉林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试行方案是根据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的意见,参照周边省份的情况,并报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主要有三点改变。
一是考虑到广西居民用户用电受季节性和地域性影响较大,将全年月份划分为用电高峰月份(1月~2月、6月~9月)和非用电高峰月份(3月~5月,10月~12月)来执行居民阶梯电价。
二是提高各档电量基数,全年平均第一档电量基数达到180千瓦时,比听证方案提高50千瓦时,其中高峰月份提高60千瓦时,非高峰月份提高20千瓦时。
三是居民阶梯电价分档方案改变后,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相应变化,因此,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提价水平由2.52分/千瓦时降至2.08分/千瓦时。四大原因决定分季节计费
不少省份都以年为计费周期,但我区分季节计费,市物价局表示,根据居民阶梯电价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物价部门结合广西季节性和地域性差异因素影响,执行季节性阶梯电价。具体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将影响用电高峰季节移峰填谷和节能减排效果;第二,按年用电量为基数进行分档会出现上半年居民用电量使用完低电价基数电量,下半年使用的电量电费支出突增,越接近年底,电价水平越高,容易引发用户纠纷,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第三,由于时间跨度大,对于流动性大的居民用户缺乏约束。第四,按年用电量为基数进行分档,不利于平抑用电负荷高峰,不利于广西水电资源的充分利用。因此,按季计收电费更加符合广西的实际情况。
电费增加与否,取决于用户用电量
实行阶梯电价,市民多用多付费,市民普遍关心自己每月将增加多少电费。市物价局表示,居民每月在电费上的支出增加与否,取决于居民用户用电量的多少。以高峰月份为例,若广西某居民户月用电量在190千瓦时以内,电费支出不变;若某居民户月用电量为280千瓦时,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前,电费支出为147.92元(不满1千伏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0.5283元/千瓦时);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后,第0-190千瓦时不提价,第191-280千瓦时提价0.05元/千瓦时,电费支出为152.42元,增加的电费支出为4.5元。电量标准还会调整吗?
据了解,全国实行阶梯电价,但东西部第一档用电量差异较大,不少市民认为,为什么不与东部地区统一首档标准?市物价局表示,西部与东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的居民家庭户均用电量较多,西部地区较少,但我区的居民电价低于东部地区,因而负担差别不大甚至会低于东部地区。此外,我区目前的电价水平与我区的一次能源相匹配(我区缺煤、缺油、缺汽)。因此,依据当前各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用电实际情况,地区之间存在一定差距是合理的,西部地区随经济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今后电量标准还可以适当提高,实行动态调整,并非一成不变。
目前居民阶梯电价只是在全国范围内试行。政府会继续完善修改居民阶梯电价方案,会继续跟踪各地居民阶梯电价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黄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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