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陈东通讯员黎勇)“本以为一个人作案会‘安全\’些,但还是栽了!”7月16日,在玉林市第二看守所里,口口声声说抢夺是为了“养家糊口”的犯罪嫌疑人卢某强懊悔地说。玉州警方经过缜密侦查,于7月12日抓获了这名犯罪嫌疑人,初步调查,共破案20多起,缴获被抢手机13部。
6月7日,市民小平(化名)陪朋友骑电动车到玉林市人民中路办事,在回来的路上,小平坐在后面,手提包抱在怀里。在经过某宾馆门口时,一名骑摩托车的男子突然靠近她们,一手把小平怀里的提包抢走,之后往江滨路方向逃跑。当时小平包里有苹果、三星手机各一台以及现金300元。
6月中旬的一天,市民阿华(化名)骑电动车到玉林市东郊车站附近接一个朋友,把提包放在电动车的储物盒里,到了江滨路某酒店门口附近,被一名男子飞车抢走放在储物盒里的提包,包内有一台索爱手机以及现金200元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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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玉林城区发生了多起类似的案件。据受害人反映,嫌疑人为一名20多岁的男子,身材偏瘦,开一辆蓝色的踏板摩托车,戴红色头盔。
经对案件进行串并,通过大量的排查、调查,南观派出所民警发现,玉州区城北街道的卢某强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是,卢某强平时很少回家居住,抓捕时机一直没有成熟。
7月12日下午,民警获悉,卢某强在玉林市城中市场后面的一个麻将馆内出现。南观派出所民警、巡防队员迅速赶到该麻将馆,一举将卢某强抓获。紧接着,民警对他租住在附近的出租屋进行搜查,缴获手机
犯罪嫌疑人卢某强指认其飞抢的手机、提包等赃物。13台、银行卡4张等赃物一批。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卢某强不得不对自己作案的事实供认不讳。今年24岁的卢某强早已为人父,为“养家糊口”,卢某强不走正当的、合法的途径,而是干起了飞车抢包的勾当。卢某强供认,其作案时间一般为下午,地点主要在玉林城区,而作案的对象一般为女性,“边骑车边玩手机或打手机的、手机有一截露在口袋外的、提包放在车头篮或储物盒的,都是我抢夺的最佳对象。”卢某强说。
据统计,今年以来,卢某强共作案20多起,抢夺所得的手机,以5元至2000多元不等的价格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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