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燕)去年以来,市工商局通过建立完善消费者“一会两站”机制、两省三市维权合作机制及消费预警信息机制,及时化解消费纠纷,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市工商部门目前已发展消费者协会、分会1075个,消费者投诉站1048个,消费者维权服务站179个;与玉林市、广东茂名市消委会联合建立“两广三市消费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和消费维权长效合作机制,妥善处理跨省、跨市消费纠纷;针对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发布消费警示,增强消费者的防范能力,今年以来市工商部门己发布12期消费警示,发布消费维权提示短信2万多条。
前不久,市民阎女士在市区某超市购买70条“梅花刺参”,消费金额650元。但她食用该刺参时发现口感不对,怀疑买到假货,便到消委会投诉。消委会工作人员把阎女士购买的刺参送到市权威部门检验,结果为“不具备海参形状特征”。在消委会调解下,该超市向阎女士作出十倍购货款共6500元的赔偿。据统计,市工商部门创新工作机制一年多来,成功化解消费纠纷196起(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29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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