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记者杨超)本报于6月9日发表题为《网曝“榆林交警受贿”属诽谤》一文,当时榆林市交警支队的官方微博回应称民警已经向司法机关报案。15日上午11时30分,榆林市交警支队、榆阳公安分局刑警队组织召开了调查情况通报会,事实证明微博中关于“收受贿赂一事”事出有因,但是绝不存在民警受贿办冤假错案的问题。
本报记者从通报会上了解到,5月1日事故发生后,山西籍半挂车司机王某的妻子王丽丽将1.5万元交给其弟王利东,让王利东去打点关系。因人生地不熟,王利东没敢擅自去交警队送钱,但是姐姐王丽丽多次在他面前哭闹,给他打电话,催促他赶快想办法,无奈之下王利东向姐姐王丽丽撒谎称,已经把钱送出去了,其中给了姓胡的民警5000元,给了大队长1万元,事实是1.5万元一直由王利东自己携带。随后,王利东因老家有急事提前回到山西,直到5月31日王丽丽回到山西后,王利东才将真实情况告诉了姐姐王丽丽,并将1.5万元退还。
在榆林期间,王丽丽曾把“给交警送钱”的事情在微信中告诉了自己丈夫的姐姐王云云,并留下聊天记录。之后,王丽丽的手机被小车司机张某的亲属强行拿走,王丽丽与王云云关于“给交警送钱”的聊天内容被张某的亲属发现。紧接着该聊天内容被新浪微博用户“0nnuicw8at”截图后发布在网上,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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