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21日通报了7起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刑事案件。这是该办自今年5月开展“扫黄打非·秋风2015”专项行动以来公布的第三批案件。据统计,目前,各地已查办“三假”案件73起,其中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8起。
其中,陕西榆林“11·28”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4年11月28日,榆林市榆阳区青山路派出所接到小纪汗煤矿报案,一名自称是“北方廉政新闻网”记者余海江于10月16日、11月13日先后两次以报道洗煤厂工人非正常死亡为由向煤矿勒索人民币10万元,并与煤矿工作人员相约于11月28日在榆林石油宾馆见面交付现金。2015年3月27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余海江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陕西榆林“10·30”新闻敲诈勒索案。2014年10月31日,李小龙、黑伟因涉嫌敲诈勒索被榆林市榆横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15年3月9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5年4月17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黑伟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李小龙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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