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10时许高速交警查处了一起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并按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当天上午,高管一大队民警到玉林北收费站出口开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在对一辆粤EAD675轻型普通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车上只有一名驾驶员,当民警要求驾驶员陆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等相关手续时,陆某称自己有驾驶证只是没有带在身上而已。经查,陆某是某驾校学员,前三科目考试已通过,但未进行科目四考试,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在对陆某进行了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教育后,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通讯员徐荣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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