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1日起,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玉林市已接到相关文件通知,相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按自治区统一要求取消或暂停征收。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要求,本月起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33项,分别为民政部门的“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海关部门报关员资格考试费,旅游部门的入境签证费等,以及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体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部分收费。
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4项,包括农业部门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费、海关部门的海关知识产权备案费、林业部门的森林植物检疫费和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费。(记者 苏荣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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