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刘挺
因妻子小丽(化名)闹分家,榆林22岁男子李某吵架吵昏了头,竟将仅6个月大的女儿狠狠摔在地上,并在其身上又踢了一脚,导致孩子头部受伤,颅骨骨折昏迷不醒。这样仍觉得不解恨,李某还要继续对女儿施加暴力,被小丽的家人阻止,随后岳母报警,后经紧急治疗孩子现已痊愈。近日,榆林市榆阳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李某批准逮捕。
都说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但在将儿童视为私有财产并可以任意处置的“封建家长思维”,所谓“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观念下,现实中虐待儿童的方式层出不穷。现今,如要一一列举各种虐童行为,无异于一项修筑高塔连接月球的巨大工程,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估算,中国26.6%的18岁以下青少年儿童曾遭身体虐待,19.6%曾遭受精神虐待,这将直接导致受虐儿童患上焦虑、抑郁等心理疾病,成年后倾向于吸烟、酗酒、吸毒、自残等。
2015年最受关注的莫过于4月份发生在南京的虐童案,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这起虐童案恶劣影响显然已超越了个人家庭问题,上升为舆论广泛关注的社会热议话题,二审养母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在那些稚嫩身体上的可疑的淤青、奇怪的骨折,乃至一些幼小生命悲惨的夭折,是控诉虐童罪恶的证据。一些家庭语言暴力是家常便饭,有些人情感粗糙、任性,以为殴打谩骂就是“教育”。当家庭不再意味着美好与温暖,全社会不能以一句“无能为力”就推脱责任。
不管基于什么样的理由,对儿童的暴力都要禁止,虐待儿童触犯的是法律,理应比一般的伤害行为处以更严厉的惩罚。以22岁的李某为例,只因与妻子的吵闹而如此对待孩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儿童施暴者理应受到严惩,不然不足以凸显相关立法的空白和对未成年人保护的不足。伤害一个孩子,就是伤害祖国未来,看上去属于“家事、私事”,也需要通过法律来解决。不可让所谓的良心发现或道德的救赎去赎买其犯罪成本,更不能忽略了孩子的心灵创伤,必须严惩才能真正保护这些祖国未来免于恐惧和伤害,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华商报记者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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