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闻 北流新闻 容县新闻 陆川新闻 博白新闻 兴业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玉林市 > 玉林新闻 > 正文

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消费者换货遇难题

来源:玉林晚报 2016-02-18 11:22   https://www.yybnet.net/

商家的打折促销品常挂上“不退不换”标签,出现问题不免让人闹心。刘女士年前趁打折购买了一套价值1000多元的家居用品七件套欲送亲友,因买错尺寸,商家不愿退换让她郁闷不已。

本月初,刘女士趁打折时机,在某家居用品店为新婚不久的妹妹置办一套家居用品。刘女士称,当时很多商品在打折,一套原价近4000元的七件套床上用品质量不错,折后价1590元,价格划算,于是按2米床的尺寸买下,并与店家商量,若尺寸不合,将拿来退换。大年初二刘女士回娘家,将礼物送出,怎奈买大了尺寸,只能又将礼物带回玉林,待换合适尺寸。

2月12日,刘女士到家居用品店要求换货,销售人员却告诉她,打折的商品已经售完,没有货无法换货,售出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不予退款。刘女士气恼,要求换其他款式,也遭拒绝。销售人员称,由于刘女士购买已有段时间,无法判断是否使用,不能为她换其他款式,并且告诉她打折的商品不退不换。刘女士想知道,打折品出现问题只能自己“吞”?这样的规定是否合理?

梁军所梁承勇律师解答:

对于未标明“处理品”或瑕疵状况的商品,即使降价销售,如果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经营者也应承担包修、包退、包换的“三包”义务。依据《消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特价商品”并不是瑕疵品,它是商家采取降价的方式进行促销的商品,仍然是合格的商品。所以商家应该保证其应具有的性能和用途。

同时,商家打出的“打折品不予退换”等格式条款,在本质上是单方、无效的,属于霸王条款。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可通过三种途径维权:一、与商家协商;二、请求消协调解或向工商部门投诉;三、到法院起诉。

2月15日,记者回访,刘女士依然未能如愿换货,已打算将商品另送他人。(记者欧雅歆)

新闻推荐

节后迎淡季旅游价格“大跳水”

...

玉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玉林这个家。

相关新闻:
限期迁坟通知2016-02-20 11:18
猜你喜欢:
评论:(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消费者换货遇难题)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