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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购物 为方便市民购春节用品,2月1日至22日市区设11处年货临时销售点

来源:华商报 2016-02-04 15:58   https://www.yybnet.net/

华商报讯(记者 张云飞)大红的灯笼、高悬的春联、锦绣的“福”字……从2月1日起,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榆阳分局在市区设立11处年货临时销售点,市民纷纷驻足挑选,购买年货更方便了。

专人统一管理方便市民采购

昨日,在上郡路农贸市场门口,远远看去,路东一片大红让不少市民感叹“真有年味”。高悬的春联、灯笼,一沓沓福字、窗花,把路东人行道一段长约30米的区域装扮成了红色的长廊。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一副春联最便宜的2元,最贵的15元,“福”字售价5元、12元、15元不等。“这两天生意不错,来买的市民不少。”一名在这里摆摊的师傅说,临时销售点有专人统一管理,竞争秩序良好。

“看到有临时摊点,我们就不着急买对联了。”住在附近的张先生说,临时销售点很方便,避免了东奔西跑采购春节用品的麻烦。

销售时间为2月1日至22日

据了解,为了保障春节期间节日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市容管理有序进行,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榆阳分局,在榆林城区南门口凌霄广场、人民路王子酒店门口等11处地段设立年货临时销售点,方便市民采购年货,年货临时销售点的销售时间为2月1日至2月22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

“设立临时年货市场,主要是为缓解市区现有市场不足和节日期间部分摊点、摊位乱摆乱放问题,以免影响环境卫生,造成交通不便。”榆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榆阳分局一名工作人员说,根据规定临时年货市场只允许经营销售对联、灯笼、肉食、水果、蔬菜,烟花爆竹则为禁售商品。为更好的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榆阳分局还为每个销售点安排两名执法人员进行规范和服务工作。

2月22日(正月十五)过后,榆阳分局将取消城区11处年货临时销售摊点,并对城区所有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现象进行集中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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