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秋萍)3月31日,记者从玉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到,按照公安部的工作部署,从4月1日开始,玉林市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本地申请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不必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
据了解,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这个环节是起到代其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制发出入境证件职能。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居住证持有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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