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行道上设停车场,市民出行受影响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摄
人行道成了停车场,挡住的是人情味;占道经营,挤走的是公正与宽容。
近日,华商报记者走访榆林城区主要路段发现,机动车乱停乱放、人行道上修建停车场、电机箱放置于人行道的现象屡见不鲜,人行道接连不断“拦路虎”,使得市民出行变得“磕磕绊绊”,广大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人行道上的乱象加强管理,让人行道还道行人。
华商报今起开通“拦路虎”举报热线,如果您身边也存在着“拦路虎”,或者您有过被“拦路虎”绊倒的经历,请拨打0912-3825363举报,让我们一起聊聊人行道上的那些闹心事。
现象1
机动车占道停车
所谓占道停车就是在城市的街道、道路、便道、场地等公共场所,停放个人、单位、集体的机动车。占道停车不光危及他人安全,也危急本身车辆的安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车辆的增多,占道停车的现象越来越严重。
“人行道本是供行人通行的专用道路,现在却停满了小汽车,人只能被迫走马路了,多危险。”近日,有不少市民拨打华商报热线反映,在榆林市的许多路段,机动车乱停乱放于人行道的现象屡见不鲜。
华商报记者在榆林新建南路沿线走访时发现,数百米长的人行道上几乎停满了车辆,更有甚者将私家车停在了盲道和隔离带上。由于人行道上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市民在行走时不得不绕来绕去,有时候还得在公路上行走。
其实不止榆阳中路、新建路、长城路、高新区等路段发现,在医院、学校、商业街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都存在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停车的现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在人行道上擅自行驶和停放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虽然交通安全法对人行道停车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实施效果却不尽人意。
对此,榆林市综合执法局榆阳分局局长王瑞表示,人行道乱停乱放的现象治理权已于2014年移交至榆林市交警支队管理。榆林市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科长谢长飞表示:“我们已经将人行道上乱停乱放的办法和意见交给榆林市政府审核,待审核后将按照相关条例对该现象进行治理。”
现象2
人行道上设停车场
长城路、肤施路等不少地段的人行道上设置有停车场,停车费根据时间不同大致收费在2元~10元之间不等。人行道变得车来车往,给行人出行带来了不便。针对市民反映的情况,华商报记者走访中发现,不光是市民提到的地段设置了停车位,在榆林市很多地段的人行道上都设置了停车位。
华商报记者在榆林市长城南路凯信商场楼下看到,人行道上设置了电动栅栏,开车的顾客可以将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如自家的“停车场”。“人行道上停车不说,他们还设置电动栅栏,把人行道全部占用了。”住在附近的市民耿先生气愤地说:“每天下午,这里停满了车,行人只能在中间绕来绕去,非常不方便,有的停车场还将周边用铁链圈起来,不少市民在经过时容易被绊倒。”
不少市民对榆林停车场的管理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市民越先生称,人行道是公共资源,不应随意设置停车场。“停车场的管理如果难以到位,会让城市管理显得混乱,应当及时调整方向,在满足市民停车要求的同时,尽力规范城市管理。”
在走访中发现,有不少停车场都设在了人行道上,被不少市民笑称“微型停车场”,而这种设置在人行道上的停车场大多都是因为附近有大型购物厂商或者建材市场。
那么,公共资源变成停车场,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法呢?对此,榆林市综合执法局市容大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华商报记者,在人行道上修建的不少停车场并未取得经营许可,但是具体的原因也不方便透露。
现象3
商家占道经营
一些商家也将人行道作为自家的一亩三分地,比如杂货店、菜店摆放商品,夜宵店在人行道上摆放桌子,等等,假以时日,市民行走的人行道将日渐狭窄!
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商店将商品摆放在门口,甚至有杂货店因为物品太多,占道经营的现象十分严重。不仅仅是杂货店,不少烧烤店的烧烤架子也摆放在人行道上,由于天气渐渐转暖,不少烧烤店在下午也纷纷在人行道上摆上了桌椅板凳,“无路可走”的市民只好冒险,上了快车道和汽车抢行。华商报记者在榆林市富康路一烧烤店门口看到,外面不仅摆放的桌椅,还将烧烤架子也放置在了人行道上,从店门口到公路边,都是坐着吃烧烤的人们,地上的酒瓶、卫生纸也到处都是,倒散了的酒以及烧烤的油垢粘在路面上,过往的行人走到这些地方也基本是绕道而行的。
“我们就一直住在附近,夏天的时候烟熏味、吵杂的音乐声根本吵得我们不能入睡。”附近一宾馆的老板说,有时候商家生意好还会将桌椅摆在机动车道旁边,实在有些危险。
“商店门口就是我们自己的地盘,为啥不能摆东西呢?”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甚至有商家这样说。
榆林市综合执法局榆阳分局王瑞表示,2015年《陕西省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出台后,对于小摊贩的管理主要是进行规范,对影响行人通行的商贩进行劝告和劝离。
现象4
隔离墩截断人行道
“世纪广场东侧和南侧设置了一些水泥墩子,水泥墩子之间用铁链圈起来,有时候行走的时候很容易被碰到。”据市民刘先生介绍,白天视线好的时候还好一些,一到晚上,这些摆放在人行道上的石块对于行人和骑车人都将存在安全隐患。
对于安放石墩子,榆林市广场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这实属无奈之举。”据榆林市广场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世纪广场内摩托车等机动车横行,有时候小摊贩占道现象十分严重,给在广场锻炼、休闲的市民造成不小安全隐患。
“使用水泥隔离墩及铁链对广场东侧、南侧进行了围挡,主要目的就是阻止机动车及商贩进入广场。”该工作人员表示,广场管理所共设置了180个隔离墩,距地面30公分左右的铁链约450米。
现象5
配电箱“挤”上人行道
华商报记者在调查期间发现,人行道上不仅有机动车、商贩占道的情况,甚至有危险的配电箱被安置在了人行道上,给市民带来了不便。华商报记者走访榆林市新建路、长城路、高新区兴达路等路段发现,有不少配电箱都安置在了人行道上。
在校场路和长城路十字东南角的人行道上,两个写有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榆阳区供电分公司的配电箱安置在人行道上,人行道上这两个配电箱的存在,不仅阻碍交通,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上面标注“高压危险,请勿靠近”标志,说明是有危险的,但平时很难保证少年儿童会攀爬触摸。
“这个配电箱原来和一个小房子大小的配电箱,现在换成了两个配电箱,市民稍不留意就可能撞上去。”家住校场路的市民贺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这两个配电箱真成了“拦路虎”,本来就很拥挤的人行道上多处这两个配电箱,是在与市容市貌格格不入。
华商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位市民都认为配电箱不该设立在人行道上,大家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早将配电箱移到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地方。
呼吁
应将人行道还道行人
人行道,顾名思义是专供行人走的道,但在现实中,许多城市的人行道被挤占,人行道行路难,行人难通行。比如,有的人行道上突兀地立着电线杆、路灯柱等,行人一不小心就会与之“亲密接触”。
随着榆林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私家车逐渐走进千家万户,汽车渐渐成为许多家庭的交通工具。然而有些车主把人行道当作“自留地”,随意停放车辆,一些人行道甚至被划为收费停车位,人行道变成了停车场,行人不得不在车缝隙中钻来钻去。至于商贩在人行道上占道经营,盲道被障碍物“斩断”,盲道不帮“盲”反添乱的现象更是十分常见。更有甚者,一些人直接在人行道上开电单车、摩托车,让行人无路可行。
其实,在人行道上设置机动车停车位本就不符合规定。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已明确将人行道列进了“不应设置停车位的路段和区域”这一项。
2009年3月13日,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榆林城区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的第十三条规定,占道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符合城市道路交通专项规划,确保行人通行和车辆畅通。第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或撤除道路停车泊位,不得随意扩大停车泊位的占道面积,不得在停车泊位周围设置障碍阻止停车。
人行道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让行人有路可走是人们的基本需求,人行道人难行,让不少出行的市民苦不堪言。人行道是一根标尺,可以丈量出一座城市的民生情怀,请将人行道还道行人。华商报记者 杨虎元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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