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玉林市召开地方立法听证会,就《玉林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草案)》进行立法听证。
去年,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上述6个设区市正式获批地方立法权,自2015年8月1日起行使地方立法权。而《玉林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草案)》是玉林市今年地方立法计划中的重点项目。听证会上,来自起草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代表与市民代表面对面,针对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问题深入探讨,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这部地方立法将玉林市城区的道路通行规定、道路通行条件等道路交通管理的各项细则都梳理得非常详尽,尤其是对电动车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
(记者陶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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