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晚,玉福大道原飞机场路段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一辆保时捷汽车撞坏一大片护栏,最终撞向路边。由于是豪车、外地车牌,现场惨烈,一时谣言四起,有人说三车对垒致三死六伤,有人说涉毒、涉黑,有人说是土豪抢小三……各种离奇版本在网上疯传,广大网友对这起事故充满好奇,众多朋友圈被刷爆。
事故到底怎样发生的?现场3辆小车受损是怎么回事?驾驶人什么身份?粤L车牌到福绵干什么?其中有无重大隐情?
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事隔一个多月,此案已水落石出,真相远非大家臆想的那样“豪”,而是一个令人扼腕的悲惨故事,造成这个悲剧的,是酒!一个由酒驾导致的致命游戏!
事故回放:死者血液中酒精含量203.52mg/100ml
据介绍,死者李××,黑龙江哈尔滨人,30多岁。司法鉴定中心对其心脏血液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令人吃惊,当时李××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03.52mg/100ml!
对这个数字,一般人可能觉得没什么,但经常检查酒驾的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民警相当敏感。自2003年底建队以来,所有对车辆驾驶人血液、呼气酒精含量检测,13年以来这是唯一超过200mg/100ml的一次。
按照2011年7月1日发布的国标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就算酒驾,达80mg/100ml为醉驾,203.52mg/100ml已是严重醉驾。
何为严重醉驾?从医学上讲就是神经已进入全麻状态,通俗来说就是头脑已经一片空白。这样的状况还驾车,想想都觉得害怕。
事发地点是一处弯道,时隔一个月,当时对向行驶的被飞起护栏击中的面包车司机陈某回忆事发情景仍心有余悸:“对面的保时捷飞快开过来,到了弯道也不转弯、不减速,朝着中间隔离护栏一路‘铲\’过来,就像美国大片,铲起的护栏四散飞溅!我的车被这些飞出的护栏击中,我紧急停好车,竟找不到刚才的‘铲车\’了,原来它已经飞出了路边的非机动车道外!”
陈某的话得到了交警证实。办案民警莫警官在勘察现场时发现,事发路段中间护栏缺失40多米,以每节3米计,共14节,如此长的距离竟一点刹车痕迹也没有,可见当时驾驶人头脑已是一片空白,开着车一路飞奔如入无人之境。正常情况下,一般两瓶啤酒或150ml白酒就可能达到和超过80毫克的酒精含量,即达到醉驾标准,当晚李××喝了多少,只有他自己知道。令人惋惜:仅一顿饭的工夫,夫妻俩就阴阳相隔
“平时他很少喝酒的,那晚却喝了那么多!”李××的岳父很困惑。
李××是黑龙江人,在玉林经营服装生意十几年了,平时也有应酬,但饭桌上很少喝酒。
李××的妻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说,那天18时许,丈夫说要到福绵玩,当时心情看起来不错,没想到两个小时后她就接到噩耗。仅一顿饭的工夫,夫妻俩就阴阳相隔。当晚丈夫为什么一反常态喝得如此烂醉,至今她也想不明白。
帮李××打工的员工李某说,当天他开车从福绵到玉林市区收货,路上发现老板的车出了事故,老板在驾驶座上,坚硬的铁质护栏穿过车头玻璃,插入了他的头部,当场不治,他立即给老板娘打电话。这位员工同样表示,老板平时很少喝酒,没想到会发生这种惨剧。
家人痛楚:留下身患重疾的妻子和无助的女儿
李××经十几年打拼,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服装生意做得较大,在玉林有房、有车,前景一片光明,可一次醉驾就将这一切葬送了。前不久,妻子被检出患有严重疾病,正需要他的照顾,一个可爱的女儿,也离不开父亲。顶梁柱轰然倒塌,对家庭的打击无疑是毁灭性的。
由于是醉驾,根据保险法规定属于免赔范围,即无论是车损还是人伤、人亡,保险公司都没有赔偿责任。业内人士估计,李××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或近百万。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李××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除了要赔偿十几节护栏的损失,还要对另外两辆车的损失负责,保守估计,赔款或近4万元。他自己的车辆维修费,初步估计需20万元。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司机:酒,会带给你美好的享受,而酒驾,带给你的绝对是百分之百的悲剧,害己又害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希望每一个酒后要坐进驾驶座的人都别心存侥幸,交通事故,总是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突然发生。
■延伸阅读
酒驾“连坐”——
一人酒驾全桌有责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样的警示随着醉驾入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最严交规开始实施,日益深入人心了,许多人想知道,如搭乘醉驾者驾驶的车出了事故,或者酒桌上明知他人开车仍劝他喝酒,出了事故会怎么样?答案是“连带责任”。
广西横县男子陈某与黄某等6人喝酒后,无证驾驶未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的摩托车回家,途中陈某发生交通事故身亡。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等6人作为共同饮酒人,在陈某饮酒时及酒后应尽到提醒、劝阻、照顾、护送和通知的义务,在明知陈某处于醉酒状态还要驾驶摩托车的情况下,没有对其进行劝阻、制止,也没有对其护送或通知其家人,故6名同饮人对陈某的死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10%的民事责任。
明知司机酒驾而乘坐,出了事故也需承担责任。90后打工仔刘洋(化名)在北京从事物流工作。2012年6月初,忙了一天的他与几个同事相约到酒馆喝酒,到了凌晨,喝得东倒西歪的刘洋和同事们才踉踉跄跄地从酒馆出来。由于顺路,刘洋便搭了醉醺醺的同事小苑的顺风车。行至京良高速路口时,一不小心,小轿车和前方行驶的一辆大货车“亲密接触”。一上车就睡得昏沉沉的刘洋,脑袋撞上了前挡风玻璃,造成颅骨骨折、腹腔积液、多根肋骨骨折、肝破裂。为了看病,刘洋两个月没法上班,还花了几万元医药费。他把同事小苑、货车司机徐某、保险公司一起诉至法院,要求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洋明知小苑酒后驾车而乘坐的行为,属于“受害人自愿承担风险”,原告刘洋与被告小苑一起饮了酒,自然知道其饮过酒,驾车非常危险,但其仍乘坐,说明刘洋自愿承担小苑酒后驾车的风险。刘洋需承担部分责任,据此法院判决刘洋自担30%的民事责任。
同桌的酒友和同车人在何种情况下担责?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是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身体有疾病,在其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对方饮酒,甚至故意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喝酒。二是未将醉酒者送到安全地方。在对方喝醉,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自控能力,无人照顾的情况下存在危险时,清醒酒友未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三是醉酒者实施不法行为而未加劝阻。如对醉酒者,清醒“酒友”应当劝阻其不得驾车。(记者陶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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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玉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