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就业扶贫特设公益性岗位什么情况下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答: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①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再就业的;
②通过其他途径实现脱贫的;
③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④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⑤无故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⑥严重违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制度的;
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⑧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榆林市就业创业脱贫办公室供稿)
新闻推荐
居安思危铸牢护民之盾 “秦防—二〇一八”重要经济目标综合防护演练纪实
本报记者刘居星9月27日10时许,榆林一能源化工生产厂区上空防空警报拉响。在其后的一个多小时里,这里上演了群众疏散、信息...
榆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榆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