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梅 通讯员 刘全盛)男子脚踏两只船,在结婚后,仍冒充公安特警继续欺瞒另一名女子进行骗财骗色。近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诈骗案进行终审判决,这个“渣男”最终获刑5年。
在东莞打工的凌某喜欢通过聊天软件结识朋友。2010年1月,他通过QQ聊天软件结识了家住玉林的丽丽(化名),便使用化名“彭家新”与丽丽聊天交往。半年后,凌某慢慢取得丽丽的好感,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为解相思之苦,两人多次在东莞及玉林见面约会,凌某为了不让丽丽知道其真名,谎称是公安特警,身份需要保密,并改称为“林枫”。 2017年8月丽丽为凌某生下女儿晓晓(化名)。
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丽丽并不知道,凌某已于2015年与同是在QQ认识的杨某结婚,并育有一儿一女。被蒙在鼓里的丽丽,在两人“恋爱”期间,被凌某编造的开设饼干厂、送水店及生病等各种理由欺骗,多次通过给现金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给钱凌某,后更以其名开办银行卡交给凌某,并告知凌某密码。凌某要求用钱后,丽丽就转存款到该卡上,由凌某支取使用。前前后后,丽丽一共被凌某骗取了6万元的积蓄。
纸终包不住火。后来丽丽识破了凌某的骗局,并向警方报了警,市公安局仁东派出所在广东省东莞市将化名“彭家新”的凌某抓获。
2019年3月,玉州区人民法院对凌某犯诈骗罪一案进行一审判决,凌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凌某不服一审判决,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近日,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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