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郭东张婧英报道在申请人郭某与被执行人高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神木法院依法判令被执行人高某偿还申请人租赁费2.7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40元。
被执行人高某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因被执行人一直处于“失踪”状态,故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电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责令其尽快履行判决义务,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网络查控,实地走访被执行人户口所在地进行调查,均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僵局,申请人申请将被执行人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随着榆林市两级法院与公安、交警执行联动的开展,10月27日18时,案件终于有了进展,被执行人高某“落网”,执行二庭人员闻讯后果断出击,成功控制高某。高某自知逃避无望,当场兑现案款2.7万元,负担案件受理费240元,交纳执行费310元。
新闻推荐
11月10日上午,裕达·榆林春天二期售楼部热闹非凡,“疯狂超市,免费抢货”活动在营销中心火热进行。当天上午8时许,很多业主已...
榆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榆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