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志东报道近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榆林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开始征缴,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2月底,缴费标准为250元/人。
参保范围:具有榆林市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榆林市居住证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包括各类大、中、小学在校学生及未成年人。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在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取得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时间: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缴费后即享受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医保待遇。2020年1月1日至2月底参保缴费的,从实际缴费次日起享受相关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当年以自然人身份随母进行参保登记,当年不缴费,享受出生当年的医保待遇。次年起以自然人身份参保登记。
缴费标准: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按250元/人缴纳。特殊人群个人缴费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个人不缴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个人缴纳50元/人;贫困重度残疾人个人缴纳50元/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纳50元/人。特殊人群每年个人缴费待遇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累计享受。
缴费方式:榆林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具体缴费方式如下:
1.银行柜面缴费:陕西信合、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缴费。
2.互联网数字银行缴费:陕西信合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办理缴费;工商银行手机银行办理缴费。
3.ATM机自助设备缴费:陕西信合、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设置的ATM机自助设备办理缴费,持有陕西信合富秦卡前往各村级助农E终端服务点办理缴费。
4.委托征收:参保人员可委托户籍地或居住地村组、社区统一办理缴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整体参保缴费。
5.税务大厅缴费:参保人员可到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缴费。
6.今年新参保人员请到村组、社区委托代征点、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登记缴费。
通过各银行提供的缴费方式无法完成缴费的人员,请到村组、社区委托代征点、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登记缴费。
参保缴费后享受医保待遇:从2020年起,榆林市将原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全面整合,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榆林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后,可享受住院统筹、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和大病保险等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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