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清 通讯员 龙巧萍 林子然)福绵区妇女满某某、彭某某冒充母女,以谈婚论嫁为名,合伙骗取他人钱财。近日,两人被福绵区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7年下半年,满某某通过微信认识了男子何某某,并自称玉林某医院医生,以“李小贝”为名与何某某微信聊天。双方交流了一段时间后,满某某感觉何某某喜欢上了“李小贝”,便找来朋友彭某某,让彭某某以“李小贝”的身份与何某某进行交往。
2018年10月,满某某假扮成彭某某的母亲,以谈婚论嫁为名,骗取何某某钱物。其中,满某某骗取了17300元、彭某某骗取了4673.62元及价值4450元的金戒指一枚。东窗事发后,2019年8月26日,满某某、彭某某的亲属退赔何某某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何某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满某某、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满某某、彭某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关规定,遂对满某某、彭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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