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现将2019年第二批市级国家司法救助事项予以公示:
1、交通肇事逃逸案,拟救助刘忠飞1万元。
2、李忠林交通肇事案,拟救助马秀芳4万元。
3、交通肇事逃逸案,拟救助惠润义3万元。
4、乔振岐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拟救助乔振岐10万元。
5、郝志强交通肇事案,拟救助郝彦祥等5人16万元。
6、王军交通肇事案,拟救助白燕玲等6人16万元。
7、曹金良意外伤害案,拟救助曹金良8万元。
8、杨志东交通事故案,拟救助郭文宁6万元。
9、张晓强交通事故案,拟救助张万功7万元。
10、单培祝交通事故案,拟救助杨锦强等3人6.5万元。
11、冯海宝交通事故案,拟救助王治刚3万元。
12、刘锦成交通事故案,拟救助戚朋飞等2人2万元。
13、代平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拟救助代平10万元。
14、雷殿芬交通事故案,拟救助贺青堂3万元。
15、冯强强交通事故案,拟救助高保梅2万元。
16、郝光交通肇事案,拟救助刘汉荣、马宁等5人6万元。
17、贺宏洲交通肇事案,拟救助白桐强5万元。
18、王俊成交通肇事案,拟救助方忠福10万元。
19、罗宝飞强奸案,拟救助余明明4万元。
20、孙兵兵交通事故案,拟救助刘艳霞2万元。
21、任高升交通事故案,拟救助王涛5万元。
22、山发海交通肇事案,拟救助姬存明等5人2万元。
23、贺启明交通事故案,拟救助周广全3万元。
24、曹汉斌交通肇事案,拟救助白丽10万元。
25、郝二龙交通肇事逃逸案,拟救助王泉淋15万元。
26、曹妙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拟救助曹妙4万元。
27、周德庆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拟救助周道强10万元。
28、王赵平溺水死亡案,拟救助王普等4人2万元。
29、孙建国故意伤害案,拟救助李进5万元。
30、高怀宇交通肇事案,拟救助蔚长兰15万元。
31、拓鹏飞交通事故案,拟救助贺雅薇4万元。
32、贺豆豆交通事故案,拟救助宜翠芳10万元。
33、白利东与刘惠梅抚养权纠纷案,拟救助白利东1.5万元。
34、刘强强交通事故案,拟救助霍随青16万元。
35、杨军城交通事故案,拟救助刘宝霞18万元。
36、赵生祥与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拟救助赵生祥4万元。
37、姚文胜交通事故案,拟救助贺树军1.1万元、王彩梅1.4万元、王烈爱0.7万元。
广大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政法委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
受理科室: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市委办公楼206室)
来信地址:榆林高新区榆溪大道13号中共榆林市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科
举报电话:0912—3282791
举报邮箱:ylzfjd@163.com
中共榆林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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