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满孝永报道2019年12月16日,榆林市正式出台《榆林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提出在2020年,建立由政府主导、卫健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实施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形成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等工作目标。
方案强调,榆林市改革完善医卫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向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重手段,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为深化医卫行业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健康榆林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明确,榆林市改革完善医卫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工作将坚持“政府主导、综合协调,依法监管、权责一致,社会共治、公正公开,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原则,重点推进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创新监管机制等3个方面的一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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