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屈敏记者张建伟)进入3月以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鱼河派出所已多次接到农耕地发生火灾的警情,由于违法人员大多在夜间实施放火行为,导致难以找到违法行为人。为了有效加强火灾预防工作,该所多次组织民警进行巡逻防控,成功在巡逻过程中先后查获3起实施放火违法案件。
3月16日,民警巡逻至鱼河镇鱼河农场郑家沟分场附近的210国道处时,发现在农耕地里有人实施放火行为。民警立即赶到火灾现场,发现过火面积较大,赶忙协助群众进行灭火。所幸,大家成功将火扑灭。事后经过详细调查,该火系村民赵某某在自家农耕地水渠边焚烧枯草时引起,失控后导致另两名村民的耕地边上的50余棵柳树树皮被烧坏。赵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赵某某被行政拘留5日。
不久后,另一组巡逻人员巡逻至郑家沟村附近时,发现两人在农耕地里实施放火行为,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刚点着的秸秆扑灭,随后将实施放火的杨某某、王某某带回所内调查。经查,两人为了清理各自承包地里的秸秆,便用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由于两人的行为及时被民警制止,并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较轻,故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分别给予杨某某、王某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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