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博通讯员胡幸覃婉辰)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中秋节前为18名超市员工追回7919元欠薪。
李某于2013年在容县杨梅镇开始经营超市,超市开业时生意不错,后来因为不断扩大经营,资本无法正常运转,因此拖欠18名员工共7919元工资。2015年1月,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18名被拖欠劳动报酬的超市员工反映情况后,多次通过电话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李某协助调查、支付拖欠的工资,但李某不予理睬。该局于3月11日在超市门口张贴《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改正指令书》,并通过电话和短信的形式通知李某于3月15日前向员工支付拖欠的工资,但仍无果。
3月25日,李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移交容县公安局。该局治安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开展走访员工、做询问笔录、收集有关证据、核对被欠薪的员工名单及欠薪数额等工作。9月12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李某被执行刑事拘留。经民警耐心细致对李某及其家属进行法制和思想教育后,李某的家属想方设法筹足了18名员工的欠薪。
9月18日,民警通知这些员工来到容县公安局,将欠薪一一发到他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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