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万松通讯员蔡飞伟)陈某在办理结婚证时,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而是通过所谓的熟人,给自己办理“结婚登记”,结果这一办,办来了十几年的假婚姻。
1月19日,一位质朴的中年男子走入兴业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脸上带着焦急和无奈。接待法官经详细询问得知该男子姓陈,十几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谢某,双方彼此喜欢,没有深入了解就决定结婚,并通过谢某所谓的朋友为他们办理了结婚证,但婚后不到两个月,谢某就以回娘家为由,离开了陈某,从此再也没有音讯。在此后十几年里,陆续有很多媒人给陈某说过亲,但陈某想起自己已经登记结婚还没有离婚,就拒绝了。2014年,陈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经深入了解后决定与对方结成连理,于是陈某决定到法院起诉离婚。
接待法官听取陈某陈述时,其中一件事引起了法官的注意——陈某是让朋友帮忙办理的结婚证。法官详细查看了陈某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发现陈某的户口本上婚姻史一栏清楚写着:未婚;而陈某提供的所谓结婚证也没有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接待法官怀疑陈某可能是被骗婚了,于是详细地给陈某解释了相关事宜,并建议陈某到民政部门去查看自己的婚史资料。
一个多小时后,陈某再次回到立案庭时,脸上明显露出轻松的神情。原来,谢某的朋友十几年前为陈某办理的结婚证是假的,在民政部门查不到陈某的婚姻记录。陈某表示不打算追究谢某的骗婚行为,现在头等大事就是回去真真正正到民政部门把结婚证给领了,同时也衷心感谢兴业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解了自己十几年的心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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