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场小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可以报警,也可以自行拍照取证选择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然而双方在事故发生后拳脚相加,演变成了一桩故意伤人的刑事案件,方身陷囹圄,令人唏嘘不已……
交通事故升级成刑事案件
春节过后,在省道308线兴业县葵阳镇中江村路段,阿宏驾驶电动车搭乘儿子小军,与驾驶摩托车的梁某发生碰擦,小军从电动车上摔下来,但没有受伤,可阿宏认为儿子在该事故中受到了惊吓,要求梁某赔偿损失。被梁某拒绝后,阿宏打电话叫亲朋好友到现场壮胆助威,导致交通事故演变成了围殴,梁某被赶来的阿联、阿力打伤。
葵阳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进行调查,经法医对梁某进行伤情鉴定,梁某的伤情已经构成轻伤,兴业警方依法对动手打人的阿联、阿力两人处以刑事拘留。
伤者求偿无门,法律援助帮忙促和解
被打伤后,梁某在医院住院治疗花了几万元费用,而且身体状况也大不如前,无法再做重活。由于阿联、阿力因本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家属迁怒于梁某,拒不承担赔偿责任。
兴业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了解到,该案件虽然是刑事案件,但是阿联、阿力的犯罪情节并不严重,如果能引导他们在法院开庭审判之前与受害人梁某达成赔偿协议,让梁某谅解他们,可以减轻他们将受到的刑罚。为此,兴业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办理此案的副主任黎婷婷与法律工作者陈展奎,组织双方在葵阳司法所召开调解会,但双方各抒己见不肯退让,调解进入僵局。
一个多月后,该案件开庭在即,阿联、阿力的家属聘请的律师提示她们,只有取得本案中的被害人梁某对阿联、阿力的谅解,才能减轻他们的刑责。于是,双方能够再一次坐下来调解。经过法援工作者及律师几天反复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从法律的角度说明厉害关系,最终,家属同意赔偿。梁某一次性获得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各种费用共计8万元,他也出具了谅解书,法院对阿联、阿力作出从轻的判决。(文中的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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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兴业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