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焦加庆:男,40岁,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滕州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工作十几年来,始终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任劳任怨,屡创佳绩。为刑事、行政、民事、执行等业务庭站庭、值庭320人次,押解犯罪嫌疑人580人次,送达法律文书2000多件次,协助执行各种案件360次,扣押、查封财产231次,参与执结案件诉讼标的数千万元,为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出了积极贡献。连续7年被枣庄、滕州市两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平安滕州建设先进个人”,并荣记个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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