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泰防腐蚀有限公司等1401户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2011年度企业年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之规定。我局依法于2012年8月14日在《滕州日报》发布了《限期企业年检通告》,责令你们在规定时间到企业登记机关接受年检,但是你们仍未在责令的期限内接受年检。现我局依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公告(公告名单详见“枣庄红盾信息网”)。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我局将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新闻推荐
...
枣庄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枣庄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