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叶燕君 商铮) 日前,记者从市档案局获悉,我市被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确定为“全国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试点县”。据悉,此次山东省共有4个县市被命名为示范试点县称号,滕州是枣庄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
“多亏市档案局提供的资料,否则我打工的血汗钱就无法讨回。”界河镇孙庄村村民李世奎在领到工资时激动地说。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档案局主动和市人社部门协调,制定了农民工档案立档标准和档案分类办法,共整理归档160万件。近三年来,我市共接待查阅档案利用者553人次,为农民工挽回涉及工资、保险、医疗等方面的经济损失817万元;新农合医疗档案累计查阅利用达1100人次,涉及参保赔偿资金578万元。
近年来,我市加大镇村(居)基层建档力度,紧密结合构建和谐新农村实际,完善村情档案建设和管理制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实行部门协作、三级联动、整合力量、规范指导的方法,先后下发了《滕州市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召开新农村档案工作现场会,开展了“社会主义新农村规范化档案室”、“土地流转档案”和“村情档案”等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效果。截至目前,21个镇街建档率达100%,村级建档率达80%以上,其中,国家级综合档案馆1家、省特级档案室10家、省一级档案室37家,推动了新农村建设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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