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
据《枣庄日报·市中新报》6月20日报道,市中区首个居民光伏发电项目投入运营。该项目是由光明路街道篑子村村民刘政民,在自家100平方米的房顶上安装30块太阳能电池建成。据悉,在正常光照充足的情况下,每小时发电约8.1千瓦,日均发电60度,不仅能实现用电自给自足,而且还把富余电量并入国家电网销售。读罢此文,笔者为刘政民节约能源人人有责的观念喝彩,并为其实施光伏发电的做法鼓掌。
众所周知,电是能源的产物,能源是不可再生的产品。以产生电的煤炭资源和石油资源为例,目前全世界的煤炭、石油可供开采量日趋减少,我国的煤炭和石油资源更加贫乏,但是我国每年用于发电的煤炭就占全年开采量的60%。由此可见,仅用电消耗的煤炭资源就足以让我们为今后的生存担忧。而燃煤发电造成的环境污染,更是降低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再以枣庄市的煤炭资源为例,昔日煤城的称谓现已转变为资源枯竭城市。能源紧缺已成为全世界当今乃至今后要面对的难题,而破解这个难题则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值得点赞的是国家研发的“光伏发电”项目工程为节约能源搭建了平台,它的应用推广,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子孙的幸福创造了更多的有利条件,可以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让有利有益的项目工程产生最佳值,收到好效果,需要的是项目的落地、推广应用。不推广不落实到实际的生产工作生活中,再好的项目工程也只能束之高阁,成为摆设。这就需要我们更多的单位、个人以大局为重,为我们的生存环境着想,为子孙后代所忧,向刘政民一样,创造更多的条件去推广应用光伏发电项目,为国家节约更多的资源。从而让我们的天更蓝、地更绿,为我们的子孙多留存地下资源、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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