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落实‘两个责任\’,无论党委、政府还是纪委,都要有责任与担当。只有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廉政薛城建设才能有保障。”日前,薛城区委书记吴磊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这样表述。
吴磊说:“经济社会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相辅相成。当前,经济发展是薛城第一要务,抓党风廉政建设也是区委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薛城区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坚持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总开关”,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要求推进制度建设,以完善惩防体系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区营造了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发展环境,全面提升了加快发展的“软实力”。
加强制度建设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基础和支撑。吴磊说,围绕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们要求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分别按照上级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为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有领导责任,要求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下发了《关于正风肃纪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单位规范化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切实完善了反腐败体制机制,增强了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
正风肃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薛城区突出领导干部、一般干部、执法执纪人员、村干部重点群体,加强监督教育,先后两次组织200余名县、科级干部到枣庄监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活动,效果明显。去年以来,围绕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公款送礼和午间禁酒,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公车私用、公款消费、公款送礼等为重点,先后开展集中明察暗访15次,共梳理问题30个,提出整改建议26条。同步清理清查违规公务用车,先后清理24个企事业单位、76部公车,进一步规范了公车使用行为。积极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超标准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先后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4910.43平方米,安排11个单位入住办公。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在薛城区委书记吴磊看来,如果责任不明确,出了问题不追究责任,就可能影响反腐败工作推进。为此,薛城区对由纪委监察局近三年来牵头或参与的61个区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精简,取消或不再参与50个,保留11个,精简比例达到82%,把不该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进一步突出了中心任务,强化了监督职责,提高了履职能力。
吴磊说,查办案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中之重。一个地方或部门党风、政风出了问题,出现腐败案件,主要责任应在党委。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重要案件直接督办。薛城区委全力支持纪委开展工作,坚持党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法乱纪现象和行为做到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姑息手软。去年以来,共立查案件123件,其中大要案25件、自办案件9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7人(其中党政纪双重处分3人)。
谈到下一步的打算,吴磊表示,薛城区将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和举措,着眼管理无盲点、监督无遗漏、廉政有保障,大力构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发挥监督责任、全区各级各部门有机联动的网络化格局,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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