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马帅)日前,记者从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要求,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届时,枣庄市相关部门将免费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居民,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据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学校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领;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也可凭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照片(1张两寸、2张一寸)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其他人员则需凭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照片(1张两寸、2张一寸)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
据了解,此次《就业创业证》发放的范围包括:各类单位失业人员;各类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未就业的;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退役军人;毕业年度内在校高校毕业生;其他符合规定的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一律免费发放。在办理过程中,如发现有收费等行为的,可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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