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张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枣庄市自去年12月1日起享有地方立法权,市政府可以制定政府规章,现市政府法制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政府立法建议项目。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权限和范围,立足枣庄市实际,体现创新精神,突出地方特色,发挥立法对枣庄市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立法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有条件的可附草案文本或者相关资料。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时间截止到1月30日。立法建议项目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新闻推荐
说走就走,旅行过年受青睐 选择出境游市民增多,境内游集中在极热极冷两带
晚报讯 (记者 刘一单)距离春节还有一个多星期,不少计划出游的市民已经着手准备了。日前,记者走访市中区多家旅行社发现,与往年相比,今年春节旅游选择出境游的游客明显增多。普吉岛、泰国等气候...
枣庄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枣庄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