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记者 马高超)6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枣庄市被赋予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能。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活动,确保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17年地方立法建议项目。
据了解,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的立法权限和范围,符合枣庄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突出地方特色。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写明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或拟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条件的可提供草案文本和相关资料。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提出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市人大代表和公民提出的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据悉,立法建议项目可以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单位名称或建议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其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邮箱为sdzzrdfgwll@163.com,咨询电话为3255352;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邮箱为zzsfzb@163.com,咨询电话为3223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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