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成了“小吃广场”,主干道反成了停车场
晚报讯 (记者 孔浩 摄影报道)近日,有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市中区东湖公园南侧的文化西路上,每到傍晚时分,就会停满了私家车,而附近的公园内,各种小吃摊随意摆放,环境卫生状况令人担忧。
市民王先生说,他家住在东湖公园西面的某小区,每天晚饭后都会沿着湖岸锻炼一下身体。近段时间他发现,随着盛夏的来临,前来东湖公园游玩、锻炼的市民越来越多。在公园南侧的文化西路上,每天都会停满私家车,从大桥往西,路两边的车辆一直停到衡山路,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从此经过的骑自行车的市民,只好挤进机动车道,和机动车抢道,非常危险。而文化西路北侧的小道及空地上,每天都摆满了各种小吃摊,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练摊”。来此就餐的市民,往往不注重环境卫生,随手丢弃垃圾现象严重,致使花丛中、路面上满是餐巾纸、塑料袋等垃圾。而小吃摊因为距离花木较近,灶具产生的热量对花木也会造成一定的伤害。王先生说,目前枣庄市正在积极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每个市民都有义务配合,并应投身到创建中去。而在公园的路上违规乱停车,在花木丛中摆摊、就餐,对环境产生不良的影响,实在是不应该,相关部门应该对此进行重视。
记者了解到,市中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早在两年前就发布了文化西路东湖段实施禁停的通告。规定文化西路东湖路段(西昌路至衡山路)为禁停路段,机动车应当在经批准设置的停车场或其他规定地点停放,公共停车场设置区域有鲁南水城北侧、东湖文化墙北侧、东湖南广场南侧。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规定,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处100元罚款,并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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