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
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单位李家臣李家臣李家臣李家臣李勇军
借款余额
案号
(2012)高商初字第 390 号
(2012)高商初字第 183 号债权转让公告0.004,000.0030,000.003,997.4414,999.00
有受让意向者请与我行资产管理部联系洽商,本公告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联系人:荣先生,联系电话 0533-5208320,通讯地址:淄博市高青县青城路 58 号,邮编 256300,监督举报电话:0533-6969167。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1月 21 日
发放日2007-07-262007-09-11
2007-10-22
2008-07-04
2007-10-30
到期日
2008-07-25
2008-09-10
2008-10-21
2009-07-03
2008-10-29
山东高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拟转让以下债权,特发布此公告。
担保单位李家武李峰
王树青
董万永李峰李家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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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高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