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一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实行。对此,高青县检察院未雨绸缪,提前谋划社区矫正工作。
为了提前应对社区矫正工作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公检法司四家在文书送达、档案移交、人员交接、职能分工方面的无缝衔接,由高青县检察院牵头,联合县公安、法院、司法三家,共同出台了《关于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对四家单位在下一步的社区矫正中的分工合作进行了细化,对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了应对措施。该《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从而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稳定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程玉波安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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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高青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