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通讯员孙梓涵)前一晚上喝了酒,第二天一早驾驶营运车送货,结果被交警查出酒驾,10月29日,周村一名酒后驾驶营运车的司机被依法行政拘留,同时被禁驾5年。
10月16日上午8时30分许,周村交警大队民警在309国道体育场路口开展早查行动,检查到一辆车号为冀D****5号重型半挂车时,发现该驾驶人身上有些许酒味,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4.8mg/100ml,属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人郭某是高青县人,10月15日晚,在家喝了大约6两左右的白酒,早上起床后觉得酒精应该都消化了,而且自己头脑很清醒,就开车出来送货,没想到被交警查纠。10月29日,郭某因实施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做出罚款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并于当日被行政拘留。周村交警提醒,“隔夜酒驾”应该引起驾驶员的重视,前一天晚上如果喝酒非常多,经过一晚上的休息后身体并没有将全部酒精分解掉,次日再开车也可能属于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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