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青县检察院派驻青城、唐坊检察室紧紧围绕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八项基本职责,扎根培土、服务百姓,推动检察室工作提质增效,取得良好成效。6月底,随机抽取了20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村“两委”、村民代表、来访群众进行民意调查,调查满意率100%。
加强对职务犯罪的协查。将检察室作为协查职务犯罪的“一线阵地”,通过开展“集中宣传月”、检察室开放日、赶“法律大集”、“一村一栏”等宣传活动,发放依法举报、实名举报的宣传材料,引导群众依法举报、实名举报,拓展案件线索来源,为依法查处案件奠定坚实基础。在协查职务犯罪的过程中,把涉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作为工作重点,深挖细查危害农民权益的犯罪行为。今年派驻检察室与反贪局配合查办的花沟镇某村原主任孙某涉嫌贪污惠农资金一案已作出有罪判决。
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结合辖区经济社会实际,重点围绕新农合、农机补贴、征地补偿等与民生利益关系密切的领域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预防活动,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基层延伸。依托检察室廉政教育基地,创新“一二三”工作法,形成了预防职务犯罪核心工作模式,搭建起“村两委”成员职务犯罪预防新平台,搭建起基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新平台,搭建起基层双管单位职务犯罪预防新平台,为新农村建设和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广泛参与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充分发挥扎根基层的地缘优势,与监所部门、基层司法所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对辖区290名社区矫正人员逐一建立矫正档案,并针对监督检察中发现的信息不准等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或检察建议,确保了各项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建立2批5个社区矫正帮教基地,该基地作为集社区服刑人员劳动和社区服刑人员过渡性安置就业的场所,对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过渡安置,为他们提供一个劳动岗位,以解决他们的生活保障问题。
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职能。与辖区各镇、街道办的计生办、交管所、工商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土管所订立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制度,包含提前介入制度、跟踪监督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和监督检察制度。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执法单位主动与检察室进行对接,请求进行指导监督,确保了行政执法活动更加规范,防止了权力滥用,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吕鲲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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