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伊茂林)为促进淄博市现代服务业合理布局,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昨日记者获悉,根据《淄博市服务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三大载体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08〕32号)中确定的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和重点企业进行调整,对重点集聚区和重点企业年度经营情况进行考核,实施动态管理,每3年调整一次。
到“十二五”末,淄博市集中规划建设和培育50个左右规模较大、集聚能力强、产业集中度高、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产业特色鲜明、适应城市总体功能定位的市级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重点培植50个以上主营业务突出、业态新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知名度较高、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争取有10家左右企业进入全省百强服务业重点企业行列。
按照分层次推进和指导的原则,加快提升发展和推进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对重点提升发展的20个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要切实强化服务品牌的塑造和提升,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促进集聚区向规模化、规范化、特色化、信息化方向发展。对重点推进建设的30个左右的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要高端策划、高规格规划、高水平建设,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和投入力度,积极引进高水平投资主体参与集聚区建设,促进集聚区建设项目尽快投产达效。
对重点集聚区和企业实行考核和动态管理,市政府对市级现代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和重点企业实行挂牌认定制度。市服务业办公室要会同发改、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依照《淄博市服务业四大载体考核办法》,对重点集聚区和重点企业年度经营情况进行考核,实施动态管理,每3年调整一次。对于集聚能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集聚区和核心竞争力强、创新力度大、贡献突出的重点企业,及时纳入市级重点培育范围;对于发展滞后、未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取消市级服务业重点集聚区和重点企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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