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随着淄博市不间断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以及对酒后驾驶危害性宣传力度的加大,全市多数交通参与者都认识到了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可仍有一些驾驶员明知不能酒后开车,还因为种种原因开车上路。这一开不要紧,付出的是驾驶证扣12分的“高额”代价。
日前,淄川交警大队民警在将军路与淄城路路口查处酒后违法行为时,一位面色红润开车经过的小伙子被民警拦下。经检测,驾驶人车某血液酒精含量为44.3mg/100ml。面对民警的询问,车某坦言明知酒后不能开车,但因为是中午喝的酒,晚上恰巧有急事,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了路。
民警表示,在对酒驾行为的查处中,不管什么时候喝的酒,只要是酒精浓度超过20%就构成了酒驾。因为着急就不顾一切了,这样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最终,驾驶人因为酒后驾驶付出了罚款1000元和驾驶证扣12分的代价。
新报记者李承琳
通讯员牛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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