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董振霞通讯员魏玉波)淄博市出台新措施力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昨天记者从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获悉,年内将严查工程层层转包、资质挂靠、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工期等行为,将村镇工程、城乡结合部工程全部纳入监管,彻底消除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全面强化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和使用管理,确保起重机械“黑匣子”安全系统安装和安装质量第三方检测全覆盖。从现在起,淄博市所有建筑工程必须全部有防尘降尘措施,无防尘降尘措施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工地起重机“黑匣子”全覆盖
年内,淄博市将依法规范村镇建设工程监管,探索建立纪律监察部门对村镇违法建设工程的问责机制,坚决打击不办手续开工建设行为,对已经开工建设的坚决停工整改。积极推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量化考核工作,对不按要求履行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累计扣分超过规定的,一律暂停或吊销其执业资格,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建立重大危险源各方联合检查验收公示制度,将验收人员、数据结论、影像图片等资料在检查点张贴公示,并存档备查。全面强化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和使用管理,全面规范设备备案、检测、租赁和定期检修等工作和相关责任各方的检查验收行为,确保起重机械“黑匣子”安全系统安装和安装质量第三方检测全覆盖。
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责任牌”
今年起,20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或50000平方米以上的小区等新开工项目和各类质量创优项目,必须设置结构和装饰实物样板展示区,必须将《淄博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制作成展板,悬挂于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材料样品库;所有工程办理质监手续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工程竣工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必须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在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按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上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工程无防尘降尘措施不得开工
凡施工现场进出口无视频监控、未设置扬尘防治责任公示牌、主干道未硬化、车辆冲洗设施不规范、未设置建筑物楼内垃圾清运通道、未采取防尘降尘措施、场地无可靠排水和必要绿化措施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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