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高金霞通讯员张巍)第十届淄博市“巾帼十杰”将花落谁家?记者昨日获悉,为大力宣传先进妇女典型,展示淄博巾帼时代风采,激励广大妇女积极投身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市妇联、市文明办、市文广新局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届淄博市“巾帼十杰”推荐活动。
据了解,第十届淄博市“巾帼十杰”推荐条件是: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和声望;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成绩显著,社会贡献突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曾获市级以上(含市级)“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或受过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表彰。
推荐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社会举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区县、市直机关妇工委、市高校妇工委各推荐1—2名人选,有关企业各推荐1名人选。社会举荐和个人自荐须经主管部门党组织同意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推荐人选进行初审,根据推荐人选的事迹,结合地区、界别、行业、贡献和社会影响力等因素,确定20名候选人。
通过淄博市新闻媒体及淄博妇女网刊登候选人主要事迹,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公众监督。公众投票结束后,召开评委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按照投票确定第十届淄博市“巾帼十杰”。2015年“三八”妇女节期间,对推选出的第十届淄博市“巾帼十杰”进行命名,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组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318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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