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记者冯艳辉通讯员杨丽徐建彬)驾车撞人后趁天黑逃逸,现场光线较暗,没有监控录相。掌握在警方手中的仅有一块肇事车辆的碎片和目击者一个带“P”的号牌字母。昨天记者获悉,张店交警连夜出击,最终迫使肇事驾驶人投案自首。
1月5日21时15分左右,张店交警接到报警:一辆轿车顺洪沟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淄博五中附近时,撞倒两辆电动车后逃逸,电动车上三人受伤,其中一名伤者受伤严重。接警后,张店交警立即组织事故民警赶赴现场。经勘查,现场遗留一个黑色车辆碎片,经技术辨别为一辆黑色长城牌轿车遗留。在现场走访过程中,有目击证人提供肇事车辆顺洪沟路由西向东行驶,车辆号牌最后一位是字母“P”,事故发生后向东逃逸。第二天医院传来消息,重症伤者抢救无效死亡。
张店交警立即成立专案组,一方面在现场周围继续寻找目击证人和其他线索,另一方面派出4名警力分成两组:一组警力查找沿线监控,沿肇事车辆逃逸方向寻找线索。一组警力通过车辆查询系统检索嫌疑车辆。民警连夜先后调取了洪沟路、中心路、东二路沿线十余处监控录像,与线索比对后,发现鲁C9XXXP黑色长城轿车有重大嫌疑。案情基本清楚,民警立即赶到车主唐某的住所,并反复打电话联系,唐某一直没有回家也不接电话。民警最后找到唐某家属说明了利害关系,并通过其家属反复的规劝工作,1月6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唐某迫于压力到张店交警大队事故科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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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