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各级财政投入1.4亿余元,用于资助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支付风险补偿金、贴息,惠及学生19万人次。这比去年多投入800多万元,增加约1.6万人次。
2014年,针对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工作队伍建设、国家奖助资金落实、资助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资助服务保障水平以及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等七大重点,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全市教育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把惠民工程实施到位。“不仅要让孩子上得起学,还要让每一个孩子放心地上好学。”淄博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新法如是说。
>>>淄博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完善
2014年,淄博市市属高校24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120万元。
这得益于年内省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发布的《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根据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淄博市各市属高校设立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高校(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该项奖学金全省每年奖励1万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这项政策的实施,使得全市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2014年,市资助中心建立了学生资助工作定期检查制度,成立检查巡视组,每月对部分区县、学校进行定期检查。一年来,对7个区县、40余所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定期检查,通过“检查-反馈-整改-复查-再整改”的环节,对各级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位。
不仅如此,一年来,市资助中心还积极配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了中职受助学生学籍核查和资助资金管理检查工作,并适时将资金检查工作延伸到各级各类资助工作。
>>>1.4亿元惠及19万贫困生
淄博市资助管理中心紧密结合淄博市实际情况,着眼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淄博市资助工作持续发展能力,以加强关键领域和落实薄弱环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淄博市资助政策体系,真正实现了淄博市各级各类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的全覆盖。
学前教育阶段,2014年全年各级财政投入学前政府助学金2100多万元,惠及幼儿3.2万人次。
义务教育阶段,全年各级财政投入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和城市的免课本费及其他财政资助资金近900多万元,惠及学生约2.8万人次。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全年各级财政投入国家助学金1500多万元,惠及约2.1万人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全年各级财政投入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资金5800多万元,惠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5.9万多人次。其中,国家助学金660多万元,惠及学生近9000多人次;国家助免学费资金近5200万元,惠及学生近5万人次。
高等教育阶段,2014年,为淄博市5所高校1.2万人次学生发放国家奖助学金近2300万元。其中,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32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59万元、国家助学金近1600万元。年底,各级财政投入1400多万元,为近2.8万人次贴息664万余元,为近8000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支付风险补偿金近770万元。
高校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代偿和士兵学费资助上,全年为5所市属高校185名学生申请资助,共发放补偿、代偿金额和学费资助资金近200万元。
2014年,各级财政投入1.4亿余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支付风险补偿金、贴息,惠及学生19万人次。这比去年多投入800多万元,增加约1.6万人次。
(晚报记者殷少梅通讯员周晶元张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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