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反腐败机制创新,从严正风肃纪,零容忍惩治腐败,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2014年度淄博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显示,各区县平均满意率达94.02%,市直部门单位平均满意率达97.57%;全市廉政指标体系公众感觉指数调查问卷显示,反腐败信心指数为92.48,比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
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市委专门召开十一届八次全会,对落实“两个责任”作出安排部署;专门举办全市党风党纪辅导报告会,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提出要求;专门修订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办法,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带队检查考核
市委常委会开会研究反腐倡廉工作9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批示16次,批转督办案件24件,协调反腐倡廉重点工作12次,就落实“两个责任”分别约谈区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
各级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2起,查处党员干部271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人,通报曝光48起
推出3批50项整改任务、53项“四风”方面专项整治任务
腾退多占办公用房5万多平方米,清理违规车辆209辆,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5.46%,“三公”经费下降17.84%
145名县级干部、450余名科级干部按规定申报婚丧喜庆事宜
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查处直接责任人172人,问责相关领导39人,通报曝光145起
建立淄博“981”廉政账户和礼金、礼品上交登记制度,全市缴存礼金红包等300多万元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受理信访举报4131件次,比上年增长136.6%;立查案件518件,增长19.1%;结案563件,增长24.3%;自办案件262件,增长38.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31人,增长24.1%,其中县处级干部26人,乡科级干部71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9人
抓早抓小警示诫勉103人次
市纪委直接立案查处于学民等35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了张洪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43名涉案党员和公职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剖析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党委书记张洪亮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开展“六个一”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各区县132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区县纪委全委会进行了述廉;30名市直部门“一把手”向市纪委全委会进行了专题述廉
40多名副厅级、1500多名县处级、13000多名科级党员干部参加德廉知识学习测试
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市纪委监察局内设纪检监察室从2个增加到6个,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力量分别占机构和编制总数的73.3%、72.9%;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11个减少至13个,区县保留和继续参与约10个
加强制度建设,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市纪委委员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试行)》
纪委书记不再具体分管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业务工作
新闻推荐
...
淄博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淄博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