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统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2.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3%,增长7.1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3%,增长5.54%。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0.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7.81%,增长11.54%。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6.14亿元,完成预算的98.07%,增长0.68%。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目前淄博市仅市级编制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县层面尚未编制,上述数据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数据。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6.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48%,增长2.9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1.43亿元,完成预算的112.57%,增长18.58%。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69%,增长8.79%。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31%,增长6.25%。重点支出项目为:
农林水事务支出3.0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增长7.13%。加市对下转移支付11.92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14.97亿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1%,增长8.04%。加市对下转移支付8.67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16.13亿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增长8.45%。加市对下转移支付6.43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9.89亿元。
教育支出12.4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增长7.75%。加市对下转移支付2.90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15.37亿元。
住房保障支出2.1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3%,增长52.06%。加市对下转移支付1.77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3.96亿元。
科学技术支出0.7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3%,增长6.96%。加市对下转移支付2.96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3.70亿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增长4.61%。加市对下转移支付1.22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3.64亿元。
节能环保支出6.2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增长15.31%。加市对下转移支付3.83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10.09亿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0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增长5.16%。加市对下转移支付0.90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9.92亿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和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2%,增长3.27%。加市对下转移支付3.43亿元,这方面支出共计7.6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00亿元,完成预算的83.08%,下降16.4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大所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84亿元,完成预算的63.88%,下降35.2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3.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6.08%,增长1.76%。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8.26亿元,完成预算的112.75%,增长18.75%。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类预算执行数据是初步汇总数,2014年财政决算编制完成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我们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市级对区县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结合中央和省支持,2014年市级对下转移支付72.8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1.72亿元,占57.25%;专项转移支付31.15亿元,占42.75%。
(四)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4年,省下达淄博市地方政府债券6.85亿元,其中市级留用2.47亿元,转贷区县4.38亿元,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社会事业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并已列入向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提交的年度预算。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们认真开展存量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并已将相关数据逐级上报财政部审核确认。待全市和市级政府性债务类别、金额经审核确定后,我们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实化财税政策措施,稳增长调结构。
——细化税源监控管理,扩总量稳质量。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惠民生促和谐。
——硬化财政管理监督,促规范增绩效。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机制提效能。
——严化国有资产监管,明责任升效益。
——强化城市资产运营,防风险助发展。
二、2015年预算草案
(一)代编全市预算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收支增减情况,预计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23亿元,增长5.70%。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94亿元,增长4.50%。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5.80亿元,下降41.9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比上年减收,同时按国家规定,自2015年起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8.74亿元,下降31.7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10万元,下降0.64%。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10万元,下降0.6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2.42亿元,增长11.1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3.03亿元,增长14.26%。
以上收支计划安排是预期性的,待各级预算经同级人大批准后,我们将及时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级预算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54亿元,增长5.00%。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00亿元,增长6.00%。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项目(含市对区县转移支付支出)为:农林水事务支出15.67亿元,同口径增长6.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9亿元,同口径增长7.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0亿元,同口径增长6.34%。教育支出18.27亿元,同口径增长8.87%。住房保障支出4.12亿元,同口径增长6.50%。科学技术支出3.44亿元,同口径增长7.0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2亿元,同口径增长5.06%。节能环保支出11.34亿元,同口径增长12.4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54亿元,同口径增长3.8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和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58亿元,同口径增长4.49%。
安排预备费1.00亿元,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8%,用于预算执行中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以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74亿元,下降15.0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比上年减收,同时按国家规定,自2015年起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6.18亿元,增长12.78%,主要是上年部分项目未执行,基数较低所致。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10万元,下降0.6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10万元,下降0.6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8.41亿元,增长11.53%。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8.82亿元,增长14.87%。
(三)市级对区县转移支付
结合中央和省支持,市级对下转移支付73.99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44.79亿元,占60.53%;专项转移支付29.20亿元,占39.47%。
(四)政府性债务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政府性债务根据债务类别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或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目前,全市和市级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结果尚待财政部最终确认,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发行程序及债务置换方法等也未明确,给债务的核算和管理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待相关事项确定后,我们将按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5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完善财政政策激励体系。
(二)完善财政收入管理体系。
(三)完善预算管理体系。
(四)完善财政支出管理体系。
(五)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
(六)完善财政监督体系。
(七)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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